【SMM分析】“日内瓦会谈”后,美国对华关税调整对新能源终端的影响
5月12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中美双方承诺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以下举措:
美国将(一)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的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二)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
中国将(一)相应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并取消根据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第6号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二)采取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采取上述举措后,双方将建立机制,继续就经贸关系进行协商。
自美东时间2025年4月2日起,中美双方连续多轮互相加增对等关税,最终达到125%的对等关税水平,但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等环节因此前232关税已经家加征过而得以豁免。此次中美双方洽谈后,5月14日-8月12日的90天里,中国对美出口,仅对等关税部分变为10%,芬太尼20%保留,301关税232关税之类的都保留。8月12日开始,对等关税再变成34%。
5月14日起,中国出口美国的新能源终端产品关税为:
整体上此次对等关税调整前后由于对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有所豁免,因此对等关税的变动更多影响储能电池的出口情况。
2025年4月3日,美国对中国加征了125%的对等关税,导致中国对美出口的储能电芯关税一度高达155.9%,使得中国储能电芯及储能系统直接出口到美国几乎停滞。此次90天的窗口期,势必会引发中国储能企业的抢出口潮。尽管如此,由于中国储能电芯在生产成本、电芯性能以及产能产量方面的优势,即使在40.9%的关税政策下,中国储能电芯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依然不减。
考虑国内136号文中提到的“531”并网节点储能的抢装需求,5月份生产的储能电芯可能无法及时满足本月的抢装潮,因此市场此前预期5月份储能电芯的生产量可能较4月份环比减少5-10%。然而,考虑到此次美国关税变动带来的出口黄金窗口期,以及从中国到美国大约需要1个月的船期和清关时间,预计5月和6月头部企业的储能电芯排产将保持较高景气度,储能电芯的产量增速环比可能会由负转正。
最后,仍然有较多不确定因素需要注意,2025年4月3日后,特朗普多次调整关税政策,因此此轮关税调整后政策周期时效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另外由于目前美国对储能电芯加征的关税合计仍然达到40.9%的水平,仍然处于相对高位,美国业主及中国储能厂商关于关税承担比例的划分也仍需进一步商榷;最后,本轮关税政策调整90天的窗口期势必会导致国内部分企业进一步抢出口,但结合美国过去储能电芯库存较高的现状来看,后续抢出口的规模和节奏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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