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100MW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招标
4月24日,临汾中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了高新区中利能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本工程将新建总容量为100MW的独立混合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 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飞轮储能集装箱、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 配电装置、220kV 主变、220kV 配电装置、SVG 无功补偿设备以及相应的二次系统、附属设施等。其中飞轮储能的装机容量:50MW/0.43MWh ,电池储能的装机容量:50MW/50MWh ,建设成为独立调频、调峰电站。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电量30000MWh/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
高新区中利能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中利能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招标项目编号:I3100000021B00669J89)已由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码:2410-141056-89-05-2787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汾中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临汾中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委托,就高新区中利能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在“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x.zcjb.com.cn)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新区中利能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本工程将新建总容量为100MW的独立混合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 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飞轮储能集装箱、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 配电装置、220kV 主变、220kV 配电装置、SVG 无功补偿设备以及相应的二次系统、附属设施等。其中飞轮储能的装机容量:50MW/0.43MWh ,电池储能的装机容量:50MW/50MWh ,建设成为独立调频、调峰电站。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电量30000MWh/年。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2.3 计划总工期: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在2026年12月底前投运。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当地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5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资质(a)或(b)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已按改革方案变更新资质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标准参照该通知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中对应资质类别和等级)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已按改革方案变更新资质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标准参照该通知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中对应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满足(a)或(b)之一:
(a)拟以设计方承包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b)拟以施工方承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为准;如拟派施工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③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至少1个装机规模不少于50MW储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和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体现装机规模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无效。
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