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分析】锂电消费税来了,谁买单?
9月1日起,锂离子电池将正式告别长达十余年的消费税免税待遇。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此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锂离子蓄电池等产品按2%税率恢复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进一步升至4%;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前沿技术路线则继续免征至2028年底。
消息公布后,市场的第一反应是成本传导:电池要交税了,新能源汽车会不会涨价?电池价格大概率会上涨,大部分新增成本也会进入到整车制造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会因此普遍涨价。
从计税规则来看,此次消费税在电池生产环节一次性征收,公告对重复征税已有安排:外购已税电芯用于连续生产电池组的,准予按当期领用数量抵扣已纳税款;自产电芯用于连续生产电池组的,移送环节亦不纳税。因此无论电芯自产还是外购、Pack由谁完成,税负最终都按电池包出厂这一环节的计税价格征一次,单车测算应直接以电池包为口径,而不是电芯。
按这一口径粗算,以100Ah磷酸铁锂电芯价格为参照,一辆搭载60kWh电池包的主流纯电车型,仅电芯部分对应的2%税负约为400—500元,可视为下限;以电池包出厂口径计算,实际单车增量以数百元至千元左右为主。2027年税率升至4%后,相应翻倍。
结论是,与近年来锂、镍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相比,这笔税带来的单车成本增量并不突出;与车企动辄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促销权益相比,其量级同样有限。因此,消费税会抬升整车成本,但不足以单独构成新能源汽车普遍涨价的理由。
税负最终会留在哪个环节,取决于产业链各方的议价能力。综合上游材料供需、电池行业集中度以及对车企的沟通情况来看,这笔税大概率不会长期滞留在电池企业,而会沿着产业链向下进入整车成本。
首先,向上游转移的空间有限
磷酸铁锂方面,行业名义产能虽然不低,但高压实密度等优质产能仍然偏紧,头部企业订单饱满,加工费正处于上行阶段。湖南裕能此前已经宣布上调全系列磷酸铁锂产品加工费,并表示新增产能难以满足全部订单增长。在这种供需关系下,电池企业很难要求正极材料厂反向降价、共同承担消费税。
三元材料的情况有所不同,但结论相近。三元正极总体产能过剩,加工费长期处于低位,企业利润空间已经所剩无几。即使电池厂拥有一定采购议价权,上游也缺乏完整消化2%税负的利润缓冲。因此,正极材料端至多分担一小部分,很难成为主要承压环节。
税负向上游走不动,接下来就要看电池企业能否向下传导。此前市场往往以“动力电池产能过剩”为由,认为电池厂在整车厂面前缺乏议价能力。但这一判断忽略了动力电池市场高度集中的结构。
目前,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Top 5的企业份额合计达到约80%,议价能力高。虽然一些二、三线电池厂议价能力较低,最终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税负,但对应的市场份额有限,不能代表行业大部分装车量的税负归宿。
对宁德时代等外部供应商而言,技术认证、车型适配、供应稳定性以及切换成本共同构成了议价能力;对比亚迪等垂直一体化企业而言,电池板块向整车板块移送应税电池时即触发纳税义务,消费税会直接体现为集团内部的整车制造成本。从企业方面了解到,目前各方仍在谈判具体承担比例,但电池企业要求向下传导的方向已经比较明确。
因此,更准确的结论不是“所有电池厂都能把税负转嫁出去”,而是税负分配将明显分化:头部企业有能力将大部分成本传导至车企,二三线厂商则可能被迫自行承担更高比例。考虑到动力电池装车量高度集中在头部企业,按全行业加权计算,大部分税负最终进入整车成本的可能性更高。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因素是出口。根据现行消费税制度,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此次公告的征收范围也限于境内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直接出口的动力电池并不在税基之内。对电池企业而言,实际税负因此要按内销部分衡量:以宁德时代为例,其2025年境外收入占比已超过三成,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出口占比越高,有效税负越轻,利润缓冲也越厚。这进一步强化了税负分配分化的判断——头部企业不仅在国内市场握有议价能力,出口结构也在稀释税基;真正全额面对2%税基的,恰恰是以内销为主的二三线厂商。
如前文提到,一辆主流纯电车型对应的新增税负,仍然只有数百元至千元左右。与车企动辄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促销权益相比,这个量级不足以单独改变定价。更重要的是,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替代车型密集、消费者对价格高度敏感,任何一家车企率先公开涨价,都可能付出销量和市场份额的代价。近期国内车企仍在通过现金补贴、置换权益和金融方案进行数千至数万元的终端让利。
因此,这笔成本更可能由车企通过压缩单车利润、年度降本、重新谈判其他零部件价格以及调整营销费用来消化。最终呈现出的结果可能是:电池报价上涨了,整车成本也上升了,但官方指导价和终端成交价并未出现由消费税直接引发的普遍上涨。
SMM新能源行业研究 锂电终端分析师 傅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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