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确认加税50% 光伏四大主材环节全包括!【SMM分析】
近期,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有关的法律、政策和做法的 301 条款调查中的关税行动法定审查的最终修改。
2024年9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组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and Modul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501.71.0000、8501.72.1000、8501.72.2000、8501.72.3000、8501.72.9000、8501.80.1000、8501.80.2000、8501.80.3000、8501.80.9000、8507.20.8010、8507.20.8031、8507.20.8041、8507.20.8061、8507.20.8091、8541.42.0010和8541.43.0010项下产品。
9 月 13 日,美国政府确定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大幅关税。关税将于 9 月 27 日生效,包括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 100% 的关税、对光伏电池、光伏组件征收 50% 的关税以及对钢铁、铝、电动汽车电池和主要矿产征收 25% 的关税。
此外,报告显示,美国将于 2025 年1月1日开始对中国半导体征收 50% 的关税,目前包括两个新类别——用于光伏组件的晶硅硅片和多晶硅。
该裁决结束了对关税的五年日落复审,并维持了当前税率。ITC 与关税调查结果相关的报告将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发布。
美国贸易代表提议对19种光伏制造设备实施豁免。最终得到豁免权的设备一共14项,包括6项用于制造光伏电池的设备豁免以及8项用于制造光伏硅片的设备豁免,5项用于制造光伏组件的设备豁免申请被拒绝(认为除中国以外,该设备产品也能有足够的供应)。豁免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豁免清单中的设备主要支持美国本土拉晶、切片等硅片制造和电池片制造阶段,目的在于支持在2024年但在USTR宣布提议之前进行美国本土光伏产品生产投资的企业,减少对中国的依赖。
对于光伏电池、光伏组件301关税上调至50%,对市场并无太大影响。经过近几年美国已通过“201关税”、“301关税”、“双反关税”等方式对中国出口的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设置贸易壁垒,目前直接从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光伏产品(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数量占比早已微乎其微。中国企业往美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已转移至东南亚四国和其他海外地区。对中国光伏产品影响更大的或将是东南亚双反调查结果。并且,当前多家中国光伏电池企业另辟蹊径,在除东南亚四国之外,寻找电池片出海建厂的可能性,比如老挝、印尼、阿曼等国家。对于未来中国光伏电池出口美国仍有前景。
对于硅片、硅料纳入301关税,当前对中国光伏企业影响较小,但预期在2026年美国本土电池片产能大量落地后可能开始有所影响显现。当前美国仍以进口光伏组件、光伏电池为主。美国本土光伏组件产能已接近35GW,但是产能均以PERC技术路线为主,因此对N型组件进口需求仍存。并且,当前美国本土电池片产能仅约2GW。虽然在政策的加持下,美国电池片产能计划加速扩张,规划产能10GW+,但是落地时间需要等到2025中旬-2026年。东南亚关税实施后,供美国的电池产能缺口至少有20-30GW。美国本土硅片产能更为短缺,不及吉瓦级规模,目前尚无进口多晶硅的需求,规划产能预计到2027年才能超过10GW。综合来看,美国至少在2026年前,对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的进口难以减少,即使中国光伏电池、组件难以直接输入美国,但是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需求短期不减。在美国本土硅片、光伏电池片产能大规模落地之前,因无直接的进口需求,301关税对中国硅片、硅料的影响也较浅。
对于光伏设备进口的临时关税豁免,表现了美国当前对打造本土光伏供应链的决心,且对上游光伏环节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但是美国当前产能落地速度较慢,除了设备进口的问题之外,技术、人工、土地环境、政策变化都有限制。因此,光伏设备关税的豁免对中国光伏设备生产企业有所利好,但无法决定性改变美国本土产能的建设推进速度。